1.目的
建立化學實驗用化學試劑的管理制度,規范化學實驗用化學試劑采購、驗收、儲存和發放等日常管理規程。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實驗室所用化學試劑的管理。
3.職責
①實驗室是負責其所采購使用的所有危險化學品管理的賣任單位,負責涉及實驗室的危化品采購申請、使用管理工作危險化學品的人庫、儲存、出庫登記工作;編制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②資料管理部負責實驗室暫存于化學品庫房的危化品的覽管工作;防止暫存化學品的遺失。
③采購部在采購危險化學品時,應向取得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或經營許可證的單位采購,并向供應商索取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
4.管理內容
(1)化學試劑的采購
①實驗室用化學試劑由實驗員提出申請,經實驗室負責人員審核批準后,按規定程序購買。
②采購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時,應向供貨方索取安全技術說明書和
化學品標簽。
(2)化學試劑的驗收
①化學試劑由保管員對其進行驗收。檢查包裝的完好性封口嚴密性,試劑有無泄漏,標簽內容是否清晰,若均合格方可人庫;無標簽的試劑不準人庫。并按規定做好入庫手續。
②危險物品的包裝容器必須執行《危險貨物包裝標志》《危險貨物運輸包裝通用技術條件》中的規定。
③危險物品的運輸裝卸人員,應按裝運危險物品的性質,佩戴相應的防護用品。裝卸時必須輕裝、輕卸,嚴禁摔拖、重壓和摩擦,不得損壞包裝容器,并注意標志,放穩妥。
(3)化學試劑的儲存
①化學試劑單獨儲存于試劑室內,專人保管。試劑室應陰涼、避光,防止由于陽光照射及室溫偏高造成試劑變質、失效。試劑室應開啟排風扇通風,室內嚴禁明火,消防滅火設施器材完備。
②化學試劑種類繁多,須嚴格按其性質和儲存要求分類存放。按液體、固體分類,每一類又按有機、無機、氧化劑、易燃易爆品等再次歸類,按序排列,分別碼放整齊并登記。易爆炸品、易燃品、腐蝕品、氧化劑應單獨存放,平時應關門上鎖。具有氧化性酸類不能與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燃燒物品混裝。酸類物品嚴禁與氰化物相遇。需冷藏保存的化學試劑應放在防爆冰箱中保存。劇毒品存放于保險柜內雙人雙鎖。標準/基準物質存放于標準溶液室,上鎖。
③保管員應每天檢查試劑室溫度、濕度,并記錄,室溫應保持5~ 30 ℃,相對濕度 45%~ 75%為宜。
(4)化學試劑的發放
實驗員根據實驗需要提出領用要求,劇毒品等特殊化學試劑需經實驗室負責人員審批。保管員根據實驗員要求發放化學試劑。實驗員應仔細檢查試劑標簽內容是否清晰,品名、規格與實驗要求是否相符,并填寫領用登記表。
(5)化學試劑的使用
①實驗室化學品的使用或管理人員,必須接受有關法律、法規、管理制度和相應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衛生防護、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取得安全作業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②使用前實驗員首先應辨明化學試劑名稱、規格、是否過保質期。無標簽或字跡不請、性狀發生改變、超過使用期限的化學試劑不得使用。用多少取多少,用剩的試劑不得再倒回原試劑瓶中。使用時注意保護標簽,避免試劑遺漏在瓶簽上。代學試劑應當天領用當天歸還。
③危險化學品使用場所,應根據實驗過程中的火災危險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氣、通風、泄壓、防爆、阻止回火導除靜電、緊急放料、自動聯鎖和自動報警等設施。
④使用瓶裝壓縮氣體時,氣瓶內應留有余壓,以防止其他物質竄人。
⑤易燃物品的加熱嚴禁使用明火
(6)化學試劑的銷毀
超過有效期、性狀發生改變不能用于實驗,標簽丟失的化學試劑均應銷毀。對應銷毀的化學試劑,由保管員定期提出和面銷毀申請報告,經實驗室負責人審核簽字后,委托有專業質的危廢處理企業進行銷毀,并做記錄。記錄應清晰完整,銷毀后保存記錄3年。
(7)其他
①實驗員應具備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知識和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包括熟悉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方案,掌握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和安全操作規程。實驗員上崗前應接受專業的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和危險化學品事故緊處置能力的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②涉及劇毒品、易制毒、易制爆的化學試劑應當另外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并符合國家與政府關于劇毒品、易制毒、易制爆的法律法規要求。
③危險化學品的使用、儲存、采購等工作,除執行本制度外,還應遵守《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